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0日浏览次数:

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2023届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

党支部应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创新毕业生党员教育形式。毕业班党支部应开展一次毕业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会”、专题党课、毕业生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和勉励毕业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身份意识,在新岗位上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爱国荣校教育

党支部应激励毕业生党员牢记“国之大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激发毕业生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新岗位上继续秉承“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努力成长为有用之才和栋梁之材,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三)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党支部应强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重要意义,督促和提醒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遵守党规党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文明离校的过程中争作表率。要求毕业生党员积极参加转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好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教育

党支部应准确统计毕业生党员数量,了解党员队伍结构,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帮助毕业生党员全面把握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具体要求等内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特别是要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党员毕业后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形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通过正反两方面案例开展教育。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0225月起,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福建省内、省外党组织均可以使用“党员e家”—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dyejia.cn)办理网上转接手续,无需使用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要确保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已提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党费应交至申请转出当月。

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无法进行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可采用线下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即离校前向所在单位申请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盖章,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支部应根据《厦门大学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须知》(附件1)和毕业生就业计划,指导、督促毕业生党员与就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签署《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附件2),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台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往家庭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未及时申请转出组织关系的,分管毕业生的辅导员应予以及时提醒。

3.加强毕业生党员跟踪联系

党支部应指导毕业生党员及时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进行线上接转的毕业生党员,要提醒接收地党组织办理和确认网上审批程序。

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在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后,要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拍照发给党支部书记,再由党支部书记发给学院党务办公室

本科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详细填写本科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https://www.kdocs.cn/l/chh0xAtcK65Y

硕博研究生毕业生党员应详细填写硕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https://www.kdocs.cn/l/cqtDwB7cDpkA

毕业生党员因个人组织观念不强等原因,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或遗失的,党支部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视情况予以补办。

毕业生党员档案将连同其他人事档案由辅导员寄往就业地。

(二)做好延期毕业学生党员管理工作

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前,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学生党员实际,将他们重新编入或成立相应的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对于延期毕业的预备党员,要按照规定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后,应及时申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经所在学院党务秘书(组织员)在《离校通知单》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三)做好出国(境)留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因地域原因,建议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并落实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然后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履行申请保留党籍手续。

(四)做好违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党员的处置工作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内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毕业离校后,拒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连续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支部要批评教育,限期转出。经多次提醒仍不改正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置。

三、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及交接工作

1.毕业生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治审查材料、《党校学员成绩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

2.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支部应根据其预备期表现情况,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离校时距离入党时间或上次培养考察时间不满半年的,接续在考察表上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意见或单独出具一份考察意见,考察时间及内容填写至离校当月,由支部统一交到爱礼楼216室加盖公章后,随党员材料归档或寄出,以便新单位党组织接续培养教育。离校前三个月内发展的毕业生党员,要在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备注说明情况。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预备党员,可以根据接收地党组织要求,将党员材料密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寄往组织关系接收地党组织。

3.入党积极分子离校前,党支部应对其接续培养考察至毕业当月,将《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完整。离校时距离上次培养考察时间不满半年的,接续在考察表上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意见,内容及时间填写至毕业当月,由由支部统一交到爱礼楼216室加盖印章,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对在校期间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党组织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有毕业生的党支部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整理,对错漏或缺失的材料予以纠正和补充,及时整理、归档;在毕业生党员档案转递过程中,应对发出的党员档案材料登记备查,完善档案交接手续,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转移规范有序。

附件1 厦门大学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须知.doc 

附件2 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docx 

附件3 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委托书模板.docx


医学院党委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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