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开展校内新媒体平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8日浏览次数:


医学院关于开展校内新媒体平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内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内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全校各单位运营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小程序、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平台,包括已备案的二级、三级平台,以及未备案的三级平台。

新媒体三级平台:医学院下属各系、部、所、中心、学生团体及其他等的新媒体平台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主体不清”问题。对名字、头像中带有明显厦大元素,或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科研教学、学习生活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未进行备案管理。

(二)“建而不管”问题。新媒体平台内容长期不更新、功能不可用、无人管理维护、使用范围小频率低;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三“审核不严”问题。新媒体平台未建立“先审后发”等管理机制,内容表述错误;发布内容低俗、存在“雷人雷语”现象;违规接发商业广告。

(四“过多过滥”问题。审核把关不严,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二级账号,三级平台数量泛滥。

三、清理整治措施

(一)规范开设。各单位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应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账号名称必须基于组织机构全称或规范简称,或根据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工作特性命名;二级账号注册主体必须为“厦门大学”。

(二)备案整合。以“厦门大学”为主体,或名字、头像中带有明显厦大元素,或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科研教学、学习生活等各类新媒体平台,须按该平台创建人员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进行归口备案管理;各单位在一种新媒平台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二级账号,三级账号总数应尽量压缩;对运维能力差、功能相近、粉丝数极少和利用率低的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

(三)严格审发。各类新媒体要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新媒体内容准确、安全、有效;要强化内容更新,加强主题策划、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平台影响力;对存在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功能无法使用、内容低俗等问题要及时整改,对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

(四)强化监管。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管,按月定期进行内容和运营方面的自查自纠,及时关闭或注销多余的、言论不当的、违纪违规的新媒体平台;学校对一级、二级、三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定期抽查和年审备案制度,未通过审批和年审的平台不得运行;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管理运营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新媒体备案、清理、整治等系列工作20211020日前登录共享文档填写备案信息2021年度新媒体平台年审备案表》https://kdocs.cn/l/ctaOPI9d9byk

联系人:巫慧娟1526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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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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